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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6]60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0
实施时间: 2006-12-20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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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59号)转发给你们,具体的免税手续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2006年防汛专用车和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6]346号)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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