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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4
实施时间: 2007-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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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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