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7]1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8
实施时间: 2007-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税局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 浙财税政[2010] 2010/3/2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徐汇区教育 沪国税所一[200 2007/12/20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 粤财法[2007]13 2007/12/2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 辽国税函[2008] 2008/2/2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青财税[2007]16 2007/2/1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 粤财法[2008]5号 2007/1/1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北 鄂财税发[2007] 2007/1/8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的 闽地税函[2004] 2004/4/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豫国税发[2006] 2006/12/7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大财法[2007]60 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