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6]6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9
实施时间: 2006-11-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7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65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办法》第三条,“出口企业与供货企业属于同一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或县级国家税务局管辖的”,如需发函调查的,由税务机关内部退税部门直接向税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2),税源管理部门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组织进行审核调查(回函格式见附件3)。
  二、我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税收函调工作的牵头部门是各级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三、各地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的通知 (附件略)
      (附件1.×××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附件2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复函)
       (附件3.×××国家税务局关于催办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2. 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3. 关于调查核实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复函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二期工程上线 大国税发[2005] 2005/10/13
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6]36 2016/2/4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管理的通知 2014/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 冀国税发[2001] 2001/4/6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升级 2019/10/29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8/6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公 2016/3/15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22/4/1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 成国税发[2008] 2008/4/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 渝地税发[2005] 200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