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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外[2007]1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1
实施时间: 2007-3-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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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今年是建立和推行涉外企业所得税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的第一年,认真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保障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成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业务培训,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规范报表审核,注重与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等案头分析相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汇算清缴软件升级工作,确保汇算清缴数据准确无误
  (一)汇算清缴软件: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总局在申报系统中试挂上4张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和7张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交易申报附表。省局要求各地积级推行填报,进一步完善反避税案源筛选,切实提高我省反避税工作质量。该软件升级补丁将在三月上旬完成,届时请各地及时下载软件补丁,并通知纳税人做好相应的升级准备。
  (二)汇算清缴与综合征管接口软件:总局开发实现了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的衔接,目前省局也已完成了相应的升级补丁工作,各地应及时做好该接口的衔接工作,确保2006年度汇算清缴顺利进行。各地在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书面告知省局,由省局测试后,再向总局集中反映。
  (三)严把申报数据审核关,注重数据质量。各地在受理企业年终所得税申报时,要严把申报数据的录入关和审核关。对新增加的7张企业与其关联间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附表,应做好企业申报数据与年度审计报告、历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数据的逻辑性比对、审核工作,确保100%关联交易申报率。对未如实申报有关信息的企业,应作为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的重点对象。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的各种逻辑性、常识性错误,防止垃圾数据进入汇缴系统,注重数据质量,确保2006年度上报汇算清缴数据的完整、准确。
  三、加强业务和操作技能培训
  为方便纳税人填报,总局今年重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各地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重点做好新增4张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和7张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交易申报附表的填报辅导工作。此辅导材料,将于三月上旬,随汇算清缴补丁软件升级工作完成后一并下发。
  四、其它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如期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数据统计、汇总、工作总结及资料归档工作。各市(地)局应在7月5日前将汇算清缴总结和汇总报表报送省局。省局将于7月5日后立即组织全省各市进行汇算清缴数据和报表的交叉会审,以保证汇总数据的质量。近几年,个别地区总是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数据,严重影响了全省汇算清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对此种情况,省局将在2006年汇算清缴工作中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申报表及附表,各地可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
  (三)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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