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发票进行整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5]4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14
实施时间: 2005-4-1
失效时间: 2011-1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4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进一步深化发票改革,加快发票种类整合。市局决定对部分行业所使用的发票进行整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市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部分行业发票使用的范围小、数量少,已不适应现阶段税收征管的整体需要,决定取消青岛市房屋租赁统一发票、山东省青岛市代理业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洗衣业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费专用发票、山东省青岛市照相业统一发票等五类行业发票,整合使用山东省青岛市服务业统一发票。纳税人已领购的发票,可使用至 2005年3月31日。同时,启用以上五类发票的相关文件自行废止。
  二、自 2005年4月1日起,凡从事以上行业的纳税人,可申请领购山东省青岛市服务业统一发票(万元版、十万元版)。
  三、此次发票整合后,山东省青岛市服务业统一发票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各单位发票管理部门在验旧领新时应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严格审验,对使用发票数量较大或发票使用情况异常的,应重点检查,防止转借、转售、超经营范围使用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地方 穗地税发[2009] 2009/6/1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证稽核系统涉 苏国税函[2007] 2007/7/1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取得不符合规定发 大地税函[2008] 2008/12/17
新疆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区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新地税发[2006] 2006/10/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打击印制贩卖使用假发票涉税 哈地税发[2007] 2007/5/31
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8/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通用定额有奖发票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2/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电脑版发票领购簿有 征便函[2007]32 2007/11/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五种发票印制权限的通知 湘地税函[1996] 1996/12/23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换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 200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