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37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31
实施时间: 2006-10-3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3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国税函[2006]8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 冀国税发[2006] 2006/8/16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 青国税发[2005] 2005/5/1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 皖国税发[2003] 2003/12/2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免、抵、退 鲁国税发[2003] 2003/6/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 赣国税发[2005] 2005/9/27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桥大市场市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18/12/14
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3/11/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中华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5/3/1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 湖国税进[2008] 2008/2/26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税收函调 闽国税函[2006] 200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