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7]1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25
实施时间: 2007-2-5
失效时间: 2007-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2月25日
  转发: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巴中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 川国税函[2003] 2003/11/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2016/5/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粤国税发[2004] 2004/12/24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价中 云国税发[2003] 2003/1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 京国税发[2007] 2007/6/14
舟山市国家税务局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舟山市国家税务 2016/5/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晋城矿务局铁路运输处有关收入征 晋国税流发[199 1999/5/7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广安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 川国税函[2003] 2003/1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 桂国税发[1997] 1997/9/1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