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5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30
实施时间: 2007-1-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6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常国税发【200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是1995年由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常州冶金机械厂、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和三菱商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1179万美元,注册资本900万美元,经营期限11年,主要生产经营冶金设备及其配件。2005年12月该公司进行了名称变更和股权变更,投资方变更为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0%)、三菱日立制铁机械株式会社(30%)和三菱商事株式会社(20%)。
  2006年2月该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范围,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第04005号文件)批复,同意该公司投资总额从1179万美元增至9579万美元,注册资本从900万美元增至3700万美元,经营期限变更为22年,所增资金全部用于生产薄板坯连铸机,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鼓励类第三类第(十七)条第30款。经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常申验(2006)第23号)验证,截至2006年3月13日该公司新增注册资金已全部到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056号)规定,同意对该公司2006年度追加投资形成的生产经营项所得,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并由你局负责具体监管事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苏国税函[2007] 2007/12/27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的 浙嘉地税政[200 2002/1/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 甘国税函发[201 2010/6/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有关业务问题 苏国税函[2004] 2004/5/12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 渝地税发[2006] 2006/11/2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的 湘地税发[2010] 2010/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浙地税二[2000] 2000/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 深国税办转字[2 2006/8/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缴纳企业所得税 粤国税函[2004] 2004/1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沪国税所一[200 20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