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商务楼等经营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一[1999]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29
实施时间: 1999-1-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0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商务楼等经营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37号)转发给你们。内资宾馆、商务楼等比照办理。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我市宾馆部分承包经营项目营 甬地税二[2001] 2001/9/7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餐饮、宾馆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2/1/1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宾馆饭店招待所价格管理试行办法 [1991]价费字21 19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