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若干增值税管理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3]12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7
实施时间: 2003-5-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5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北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北[2003]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免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第一条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为此,对具备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虽没有使用“山东省××市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仍可按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企业未使用“山东省××市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问题,应按普通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一般纳税人暂认定问题。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052号通知规定,对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规定之前,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时限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三、关于对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标准的掌握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四、关于“收购发票”的填写要求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收购发票”应只限于在青岛市市区内(或青岛市各市范围内)开具。对企业到外地(市区外或各市外)收购的农业产品,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空白发票在当地开具,企业应取得当地农业生产者收取货款的相应证明后,回企业所在地开具“收购发票”,并将上述证明附后备查。“收购发票”的其他填写要求仍应按《青岛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 辽国税发[2003] 2003/12/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广西天湖贫困地区扶贫 国税函[2003]12 2003/11/21
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9] 2019/3/26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增值税政策及 川国税函[2001] 2001/8/1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2003年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函 甘国税函发[200 2003/11/1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 冀国税发[2000] 2000/2/28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6/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零售单位汇总缴纳 冀国税函[2007] 2007/1/2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检发《增值税几个政策问题的具体规定》 鲁国税发[1994] 1994/12/7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厦国税函[2008] 200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