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6]46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3
实施时间: 2006-4-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1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1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 财税[2010]71号 2010/8/1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 京国税函[2007] 2007/4/25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 藏国税函[2006] 2006/8/29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 吉地税发[2006] 2006/9/28
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 财税[2005]21号 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