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05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6]2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13
实施时间: 2006-2-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8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武汉市、十堰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申请提取2005年总机构管理费的函》(长财经函[2006]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05年度向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提取80万元、长江委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取350万元、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取550万元,共计提取总机构管理费980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提取20 渝国税函[2003] 2003/9/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 苏国税函[2004] 2004/3/2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管理的 鲁地税二字[199 1998/8/20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 嘉财建[2006]43 2006/2/15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 黑地税函[2005] 2005/3/10
关于委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广东发展银行提取管理费问 国税函[2002]72 2002/1/2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税 皖国税函[2003] 2003/11/8
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境外母公司提取管理费有关税务处理问题 国税发[1993]69 1992/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浙地税函[2005] 2005/11/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五矿[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交20 苏国税函[2004] 20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