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税务代理综合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2006]5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8
实施时间: 2006-1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6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公告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006]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审计厅公告审计结果暂行办法 青审法发[2006] 2006/12/12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24号 财政部公告2008 2008/8/25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21号 财政部公告2008 2008/8/11
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的通知 财会协字[1994] 1994/12/19
关于印发《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计价检[2002]13 2002/10/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 渝国税发[2004] 2004/12/7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公告实施办 成地税发[2005] 2005/1/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 辽宁省地方税务 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