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6]65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8
实施时间: 2006-1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6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不发第七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现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执行口径的补充修订内容较多,且此前已有不少单位开展了培训工作,因此请各单位抓紧学习总局新的政策文件规定,并进一步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
  二、有关新申报表的具体使用时间,市局将另行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所得 哈地税联[2008] 2008/5/2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 皖国税发[2008] 2008/7/1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 辽国税发[2006] 2006/7/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 晋国税所发[200 2000/11/3
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7/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甘地税三[2002] 2002/11/21
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8/23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 金地税政[2008] 2008/5/1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地税字[2004] 2004/8/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 京国税函[2005] 200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