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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高尔夫球会员证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7-10-30
实施时间: 1997-10-30
法规类型: 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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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亦庄开发区财政分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高尔夫球会员证财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财工字[1997]329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外商投资企业遵照执行。同时请各级财政部门在每年对企业会计决算检查中,要注意企业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
  附:财政部《关于高尔夫球会员证财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关于高尔夫球会员证财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财工字(1997)329号]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处《关于高尔夫球会员证财务处理问题的请示》[财驻深监字(1997)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购买的高尔夫球会员证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应作为“其他资产”进行管理,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中的“交际应酬费”。
        一九九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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