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4]4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10
实施时间: 2004-6-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1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6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雅安楠桠河流域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 川国税函[2000] 2000/6/1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电 青国税发[2001] 2001/1/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力开发公 鲁地税一函字[1 1997/6/2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 沪国税流[2004] 2004/1/9
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 发改运行规[201 2017/9/2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无偿接收 浙地税函[2006] 2006/7/1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销售电力产 闽国税函[2012] 2013/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销售电力产品增 闽国税函[2009] 2009/4/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 苏国税函[2010] 2010/1/1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