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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科函[2002]398号
发文部门: 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02-9-10
实施时间: 2002-9-10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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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简称数据接口标准)以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发送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数据接口标准”是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传输的前提和基础。为保障《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2002年10月1日按时开通,请将数据接口标准下发至所属设区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督促各设区城市按照“数据接口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
  二、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是实现《公积金监管系统》数据采集和运行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以及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公积金监管系统》的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布置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按照“数据接口标准”在2002年9月22日前完成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
  三、各省、自治区城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各设区城市所建立完成的“数据交换视图”进行检查,并与部及省、自治区监管系统进行对应检查,确保所建立的视图符合“数据接口标准”,实现《公积金监管系统》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正确对接。
  各地在建立数据交换视图的过程中如遇有具体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北京城市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82599、68485111,联系人:彭先江、任新潮)。
  附件:1、《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
     2、《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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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科函[2002]14 200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