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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成立上市公司会计审计问题专家技术援助小组的决定
发文文号: 会协[2002]20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2-7-31
实施时间: 2002-7-3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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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在上市公司年报和中报审计期间给注册会计师提供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在实务中遇到的专业问题,降低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兹决定聘请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上市公司会计审计问题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专家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参加我会召集的咨询会议,针对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会计、审计等问题提供建议;
  2.接受我会的个别咨询,对会计、审计等专业问题提供建议。
  二、专家小组的工作方式
专家小组采取集中讨论和个别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关专业问题提供的建议,由我会统一对外公布。对于涉及审计方面的个案问题,由我会咨询专家小组成员后,以我会名义予以答复。对于重大审计问题,由我会召集专家小组定期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由我会统一对外公布。对于重大会计问题,由我会汇总后书面请示财政部的意见,待得到正式答复后,由我会发文转发。
  三、专家小组的任职资格
  专家小组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组成,并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1.政府部门的会计、审计和法律专家;
  2.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3.在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法律经验;
  4.在高等科研院校担任会计学教授或研究员;
  5.其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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