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2]33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2-4-23
实施时间: 2002-4-23
失效时间: 2021-8-3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纳税地点和纳税方式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2]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3]85号)的规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公司应缴纳的属于中央收入的营业税和应缴纳的属于地方收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应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缴纳的属于中央收入的营业税,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缴纳的属于地方收入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
  二、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统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应按有关规定程序申请报批。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21-8-31
实施时间:2021-9-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车船税申报纳税期限与 2008/1/1
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纳税地点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 1994/11/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国信寻呼业务营业税纳税 内地税[2000]16 2000/10/31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公告2010 2010/4/29
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得税返还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25号 2013/4/18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5/6/28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 宁地税发[2001] 2001/7/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京国税函[2002] 200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