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流二函[1997]00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7-3-10
实施时间: 1997-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务院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将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提高的部分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原5%的部分仍由地方税务局征收。为便于你们掌握现行规定、正确执行现行营业税政策,现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有关规定中的主要内容检发给你们。请各级国家税务局接到文件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培训,做好征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规定(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金融保险业发展若干政策措 黑政发[2014]30 2014/12/2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渝地税发[2000] 2000/5/15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开展金融保险业税务风险排查工作安排 2014/1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 苏国税发[2000] 2000/1/19
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若干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 1995/1/6
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2]9号 2002/2/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黑地税联[2000] 2000/7/28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皖地税[2002]58 2002/4/1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流转税处关于 沪税流发[2002] 2002/1/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 沪税流[2001]86 200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