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行业会计制度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2000]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0-6-13
实施时间: 2000-6-13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3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印发以来,陆续接到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来电,反映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会计核算问题。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我们对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有关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印发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照执行。


附件:
  住房公积金益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一、会计科目
  (一)增设“119其他应收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如处置个人抵押物取得的价款低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应由债务人清偿的部分等。
  2、处置抵押物时,接取得的价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接取得的价款低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贷记“逾期贷款”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万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二)增设“219其他应付款”科目
  1、本科自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收到的多缴款,处置抵押物取得的价款超过逾期贷款账面价值应归抵押人所有的部分等。
  2、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收到的多缴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款顶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性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处置抵押物时,接取得的价款,借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按逾期贷款账面价值,贷记“逾期贷款”科目,接取得的价款高于逾期贷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偿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自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其他应付款。
  二、会计报表
  在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项目下“委托贷款”项目上增设“其他应收款”项目(7行),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应付利息”项目下“专项应付款”项目上增设“其他应付款”项目(21行),反映期末尚未偿付的其他应付款。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2013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 天津市地方税务 2013/7/1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已售公有住房住 2012/6/30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 榕公积业[2012] 2012/10/16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榕政综[2016]39 2017/1/1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部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1996]外经贸计 0001/1/1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建金[2022]45号 2022/5/20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2006/1/1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 青住金发[2016] 2016/7/1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 长春市人民政府 1997/11/18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 沪地税所二[200 200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