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务法规 > 行业财务制度 > 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工字[1993]8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6-1
实施时间: 1993-7-1
失效时间: 2008-1-31
法规类型: 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旧财务通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9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现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吸收外商投资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中涉及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规定,在国家对这些法律、行政法规作出修改之前,仍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现行的下述规定继续执行:
  1.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必须是外汇。但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人民币利润可以作为资本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
  合营企业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按合同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或企业初次收到出资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确定后,不因汇率的改变而改变。
  2.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机关和劳动部门核定的标准,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国家对中方职工的住房、价格等项补贴。住房补贴留给企业,作为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用于补贴修建、购置中方职工住房。价格等项补贴由企业上交主管财政机关。
  3.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必须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土地使用费。企业使用海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交纳海域使用费。
  4.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收受的回扣(佣金),计入销售(营业)收入或者冲减有关成本费用;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回扣(佣金),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外商投资企业在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 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补 粤国税发[2007] 2007/1/2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申报须知 2014/6/1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 0001/1/1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区县[市]和省级开发园区外 长政办函[2014] 2014/7/1
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2013年度年度报告须知 2014/9/30
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外资[2025] 2025/7/7
关于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 财工字[1996]85 0001/1/1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 汇发[2014]36号 2014/8/4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5/5/1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 深注协秘字[201 20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