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4]33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6
实施时间: 2004-11-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9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在20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准予在2005年1月1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予以抵扣。
  二、对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申报抵扣海关完税凭证的一般纳税人,在2005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内,除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外,还应单独报送当期申报抵扣超过规定期限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其中,《抵扣清单》纸质资料的样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规定执行;《抵扣清单》电子信息可以使用国税发[2004]148号文件规定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逾期抵扣版)进行采集,具体报送方式为报送软盘。
  对一般纳税人在2005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既有符合规定期限,又有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报送《抵扣清单》的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
  三、市局信息中心已将总局下发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逾期抵扣版)下发各区县局,请各区县局及时下载,并辅导纳税人正确使用该软件。
  四、在2005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按照“一窗式”管理模式的要求进行数据审核,其中对申报抵扣海关完税凭证的审核要求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栏“其中:海关完税凭证”的“税额”项数据应等于符合规定期限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中“税款金额”栏数据与超过规定期限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中“税款金额”栏数据之和。
  五、在2005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各区县局应对所辖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超过规定期限的海关完税凭证情况进行统计,于2005年1月31日之前将有关情况(抵扣的户数、份数和税款金额等)上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
  六、对一般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该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信息,采集到当期报送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8栏“其中:海关完税凭证”,应填写尚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数据。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经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七、对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完税凭证申请抵扣进项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认真审核和备案。在纳税申报环节,应按照“一窗式”管理模式的要求和本通知规定进行票表比对。收到总局下传的稽核比对结果后,应及时将比对结果通知纳税人。
  八、各区县局应在2004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将本通知张贴于各办税服务厅,公告纳税人,同时应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辅导工作。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第二批扩大农 河南省国家税务 2014/10/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川国税函[2004] 2004/7/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 冀国税发[2000] 2000/6/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划转为小规模纳税 豫国税发[2001] 2001/8/28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 2010/5/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 云南省国家税务 2013/6/13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 津国税函[2010] 2010/5/27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甘国税发[2003] 2003/1/2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 深国税发[2010] 2010/5/2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 沪国税流[2005] 200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