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5]2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11
实施时间: 2005-8-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3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财税[2005]10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对于企事业单位购进的已作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处理的软件,各企事业单位应于软件购进账务处理后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购买该软件的合同、发票等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二、对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已作加速折旧处理的生产性设备,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应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附送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要充分利用审核评税、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等手段,认真审核购进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其中对发现不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标准以及任意改变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苏国税函[2005] 2005/7/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 云地税二字[200 2007/1/18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 晋财税字[2000] 2000/7/6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加快我省软件产业 穗国税发[2008] 2008/11/14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 青国税函[2008] 2008/12/4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函[2010] 2010/5/12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 津地税企所[200 2009/9/24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 财税[2018]15号 2017/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无偿接收 粤地税函[2006] 2006/5/29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云财税[2008]39 20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