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20-7-31
实施时间: 2020-9-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适用税率按本决定所附《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三条规定可以选择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税目,石灰岩、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实行从价计征,地热、其他粘土实行从量计征。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下列具体办法执行: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免征资源税。具体免征额度不得超过纳税人受灾前一年度资源税应纳税额。
  (二)对纳税人开采钒、钛、硫化氢气共伴生矿,减征百分之五十资源税。对纳税人开采其他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免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的税目和适用税率征收资源税。
  (三)对纳税人开采低品位矿、尾矿不予免征和减征资源税。
  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 2020/9/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煤炭 桂财税[2014]49 2014/12/1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辽宁省膨润 2024/2/19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矿泉水 地热水 矽砂资源税问题的公 湖南省地方税务 2014/1/7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吉林省资源税适用 吉财税[2016]58 2016/7/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铝土、耐火粘土资源税代 豫地税函[2012] 2012/1/1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区 内财税[2016]94 2016/7/1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 江苏省人民代表 2020/9/1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 海南省人民代表 2021/9/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2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