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建房保[202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0-16
实施时间: 2024-10-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数据局)、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河北省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优化申请公租房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健全申请公租房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加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实现仅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公租房,压减办事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一窗受理。实行线上线下共同办理。市县设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服务窗口,线下受理业务;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线上受理窗口。线下受理业务后,工作人员及时将信息录入公租房信息系统,在线上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
  (二)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信息系统,省级实现教育、公安、人社、民政、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数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提高共享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升线上办理能力。对相关部门数据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引导申请人到相关部门修改数据。
  (三)简化材料。市县全面梳理所涉事项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的通知》(冀建房保函〔2022〕87号),取消清单外审核事项,做到仅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公租房。属于优先保障的对象,在相关数据实现线上共享前,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可要求提供证明其具有优先资格的纸质材料。
  (四)优化流程。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的通知》(冀建房保函〔2022〕87号),市县进一步优化审核程序,精简不必要的受理审核环节,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将审核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五)防控风险。在开展资格审核联审联查时,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必须取得保障对象同意查询其相关信息的授权,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安全使用工作。拒绝授权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其公租房申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数政局等部门要加强数据维护,确保数据及时、安全传输。
  三、职责分工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指导市县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二)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做好相关数据共享工作。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立申请公租房申报入口。
  (三)省教育厅。负责实现学历数据线上共享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维护。
  (四)省公安厅。负责实现户籍、居住证、车辆等数据线上共享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维护。
  (五)省民政厅。负责实现婚姻、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以及殡葬数据线上共享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维护。
  (六)省人社厅。负责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发放数据线上共享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维护。
  (七)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线上共享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维护。
  (八)省税务局。负责实现个税数据线上共享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维护。
  四、进度安排
  (一)2024年10月25日前,市县成立“一件事”工作专班,建立沟通联络机制。
  (二)2024年10月31日前,市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优化办事流程,制作办事指南。
  (三)2024年12月底前,市县按要求全面开通线上线下受理窗口,实现仅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公租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一件事”工作专班要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联合会商、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技术保障。各部门要加强数据接口建设,做好数据共享和维护工作,提升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传输的安全性。市县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技术培训,做好线上线下受理、审核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三)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 建保[2019]55号 2019/5/7
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 建保[2018]92号 2018/9/1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6部门关 云市监办发[202 2024/8/28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 黑建住[2020]9号 2020/9/2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租房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13]73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