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9-24
实施时间: 2025-9-2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我国对进境农产品的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为进一步强化进境农产品溯源管理,规范申报境外企业,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和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dapq@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动植检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市16户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 2012/7/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2/7/27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 闽财农[2016]21 2016/4/5
202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25/8/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 2022/12/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云南东方香料有限 云南省国家税务 2012/7/1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修订农产品成 粤价[2010]206号 2010/9/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8/1/1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济政发[2015]1号 2015/2/17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部分农产品扣除标 陕西省国家税务 2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