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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700号提案《关于推进国企民企创新合作协同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7-22
实施时间: 2024-7-22
法规类型: 山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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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郭振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企民企创新合作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国资国企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高规格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坚定不移鼓励支持引导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449.7万户,同比增长4.4%,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8%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47370.1亿元,同比增长5.5%,占全省GDP的51.5%;民营经济继续保持了回升向好的发展态势,进一步扛牢了全省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国有企业融通发展、推动我省民营经济百强企业与国有企业发展共赢、深入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对接交流三方面的建议,其中涉及我委职能方面的建议,我委相关处室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我省国资国企实际情况和职责提出了办理意见。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对省国资委进一步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打造“亲清会客厅”“一市一品”等亲清政商关系品牌。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开启企业问题解决的绿色通道。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共组织4期活动,不设“条条框框”,邀请18位国企、民企企业家进行座谈交流,在此期间,企业家们直抒胸臆、推心置腹、畅所欲言。深度聚焦国企、民企各自面临的关键性问题的堵点、难点、痛点进行针对性解决。全年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调研走访118场次,与363家企业沟通交流。
  2.全力扶持民营企业作产业链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省民营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吸引链上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发展产业链民营龙头企业为主导、具有生态圈形态的产业链群。2023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山东有52个,数量居全国第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32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86个,分别位居全国第四位和第二位,涌现出魏桥、歌尔、南山等一批在全球具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类企业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近120家、技术创新中心100家、新型研发机构250家,全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民营企业牵头实施的占70%。
  3.充分利用国有资本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国有企业做好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队、现代产业链的链长,带动产业链中下游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实现资源共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扩大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持范围,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快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进度,实施一批条件成熟、规模较大、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为产业链下游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注入源头活水。
  4.强化创新引领,加力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能级。一是提升产业创新能级。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揭榜挂帅”技术攻关,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二是促进成果转化能级。高水平建设科技大市场,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提供平台支撑,积极推动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设,促进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三是提升数实融合能级。加快建立一个促进中心、一张路线图、一套市场化机制、一支人才队伍、一个政策包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五个一”工作推进体系,全力创建全国唯一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类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围绕钢铁、纺织、服装等13个行业培育形成一大批成熟应用场景,建材、轻工、化工3个行业数字化水平居全国第一。四是提升融通发展能级。推进“十链万企”标志性产业链融链固链专项行动,加强链主企业与链上中小企业供需对接。
  5.聚焦梯度培育,着力做强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一是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扩量。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帮扶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率先出台《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建立完善个性化、差异化扶持政策措施,精准培育帮扶,示范性带动引领,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中小企业升规纳统。省发展改革委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增速”对各市考核细则,着力提升各级做好“小升规”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梯度培育优质企业。牢牢把握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方向,高水平建设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省市县联动推荐等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全面加强政策资源、载体平台、专家智库、行业领域和服务力量五个方面互联对接。四是突出打造龙头企业。开展制造业领航型企业培育工作,遴选培育首批制造业领航企业,全力争创国家级领航企业。
  6.汇聚人才支撑,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力。一是助力引育青年创新人才。全面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方式备案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用好博士后科学基金,扩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规模。二是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探索推进技工院校和企业之间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促进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在济宁、淄博、枣庄、潍坊等地建立多个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将技工学校专业设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鼓励学校围绕重点产业,紧跟企业需求,灵活调整新设专业科目,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三是强化用工服务保障。按季度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调查,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指导各地主动对接缺工企业,有针对性提供用工解决方案。开展“专班+专员”用工保障计划、“公共+市场”服务助力计划、“省内+省外”人力资源协作共享计划,推行“一人一企、一企一案”,精准解决企业用工难题。
  7.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和产学研合作。引导支持省属企业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协作,鼓励省属企业依托省科技云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填报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提升仪器设备共享协作程度,截至目前,省属企业加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的仪器共计100余台(套)。深化产学研交流合作,支持省属企业围绕创新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攻关等,与大院大所、高等学校开展交流对接。2023全年省属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累计对接交流2156次,初步达成合作意向1120项;联合实施“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2023年全年新增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92个,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8.聚焦重点产业链构建创新生态。支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科技设施、科研数据等科研资源与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共享共用,牵头构建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创新生态,带动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鼓励省属企业围绕行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以“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山东科创集团旗下天力能源公司“揭榜挂帅”青海省首个重大科技专项成功验收,攻克技术难题,助力青海省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
  9.组织建设“山东国资科创基地”。挂牌山东能源、山东高速、山东港口等8户省属企业,打造具有山东国资特色的创新生态圈。推动省属企业围绕重大科技项目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实际需要,建成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平台,并面向社会开放平台。
  10.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建立健全混改政策体系,引导省属企业按照中央“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一企一策”实施权属企业混改,将上市作为实施混改的首要举措,探索实施相对控股企业差异化管理,开展混改后评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1.持续加大对外合作,扎实开展央企省企地市行活动。2023年以来,围绕央企省企所能、新旧动能转换所需、市县发展所盼,先后组织“央企省企济宁行”“勠力走在前、携手开新局央企省企滨州行”“央企省企助力潍坊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央企省企临沂行”“省属企业沂南行”等活动,有效推动央企省企立足主责主业,地市发挥产业资源禀赋优势,在产业链、金融链、人才链、创新链方面共同发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共享效率效益变革红利。
  12.不断深化企地交流,探索开展地市学习调研活动。围绕推动国资国企在服务地市共融发展、实现自身做强做优做大,先后开展了泰安、淄博、德州、菏泽、枣庄、聊城等市学习调研活动,实地调研观摩了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创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等,比如国泰大成碳纤维新材料、新华医疗高端装备、华鲁恒升新能源材料、吉利欣旺达新能源电池、信发集团现代农业示范园等23个项目。通过调研学习,建立了省属企业与地市常态化对接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了更多更好的项目在地市落地实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3.组织召开第六届中国企业论坛。2023年9月份,在第六届中国企业论坛活动中,举办了以“绿色低碳数智未来”为主题的山东国企与央企民企合作项目集中签约仪式。本次签约,共征集签约项目114个,投资总额约2848亿元,最终确定签约项目64个,合同金额1897亿元。项目个数、合同金额、产业广度、项目质量都远超往届,标志着央企、知名民企与山东的合作,正向着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将混改作为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继续引导省属企业按照中央混改十六字方针和“三因三宜三不”的工作原则,鼓励省属企业通过上市、市场化引入战投等方式,做优存量、做精增量,更加支持省属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协同。适时组织省属企业自主开展混改后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转换体制机制,更好地维护好中小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二是持续深化与央企、外省国企、知名民企合资合作,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做强主业,做优产业链,推动省属企业强链补链稳链,发挥好以商招商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汇聚资源要素,联合有关部门,选准主题,高标准举办央企省企地市行活动。加强与央企、外省国企、知名民企、外资企业对接联系,积累招商引资资源,适时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多种灵活方式,摸清各类企业合作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对接合作商务活动。
  三是加强监管和评估,确保合作项目取得实效。加强与相关部门、地市之间的协同合作,常态化对接交流,主动寻求多角度、深层次的合作机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省属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协同发展,打造“资源共享、产业共筑”的高质量工作格局。
  特此答复。
  山东省国资委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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