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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全市推广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财法[2025]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海关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18
实施时间: 2025-9-2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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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4月27日,商务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对退税物品进行封装打码,为海关免拆封验核提供便利”。为推动离境退税提质增效,提高海关验核效率,提升境外旅客购物便利化和满意度水平,在前期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便利化模式试点基础上,现在全市推广离境退税“一单一包一码”便利化模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单一包一码”是指“一份退税申请单、一个密封包装袋和一条退税二维码”一一对应。鼓励退税商店应用“一单一包一码”,境外旅客购物时可自愿选择。
  (一)购物时,商店统一打包退税商品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商店使用标准包装袋打包退税商品,将退税申请单放进包装袋外层“退税申请单封装处”,以退税申请单条形码为主要标识信息。
  (二)出境时,海关快速扫码验核
  境外旅客在离境退税口岸出境时,海关查验包装袋密封完整性,拆取并扫码读取退税申请单条形码信息,按规定予以快速验放。如遇包装袋破损或有其他疑问,海关可结合实际情况开拆包装袋进一步确认后再办理验核手续。
  二、实施范围
  实施商店:已备案离境退税资质商店。
  实施口岸:已开通离境退税业务口岸,包括文锦渡口岸、福田口岸、深圳湾口岸、罗湖口岸、宝安国际机场口岸、蛇口邮轮母港口岸。
  三、有关事项
  (一)包装袋采取“政府提供、商店使用、旅客免费”供应方式。目前,包装袋共设计三个尺寸,分别是大尺寸(60cm*60cm)、中尺寸(45cm*35cm)、小尺寸(30cm*20cm),将根据退税商品尺寸、重量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包装袋采用温变防拆封、编码登记、追溯管理等功能设计,促进商店和境外旅客合规合理使用。如发现违规使用包装袋、骗取国家退税款等情形,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目前我市累计备案离境退税商店超过1500家,共有6个离境退税口岸。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研究增加离境退税商店、离境退税口岸。
  (四)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等规定执行。
  感谢对离境退税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欢迎提出宝贵建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商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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