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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民函[2025]3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5-7-8
实施时间: 2025-7-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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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 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docx,现就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确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符合2020年27号公告规定资格 条件,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 会组织(以下统称“ 社会组织 ”)。
  二、 申报程序和资料
  请各全省性社会组织根据2020年27号公告有关条件, 积极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填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表》 (详见附件, 以下简称“ 申报表 ”) 。请各 业务主管单位做好主管的社会组织申报组织工作 ,有业务主 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申报表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步审核通过 后,报送省民政厅;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填 写 申报表后,直接报送省民政厅 。 申报时,还须同 时提交非 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全 省性社会组织,于7月18 日下午16:00 前,按上述要求将 申报材料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超过申报时限或报 送材料不符合要求均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25-83590492;025-83590583。
  电子邮箱 :cssg711@163.com。
  附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表.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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