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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医保发[2024]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8
实施时间: 2024-11-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阅读人次: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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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590元(含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1270元(含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60元和大病保险财政补助部分)。
  二、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做好筹资、分担等预算安排。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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