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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8-28
实施时间: 2025-8-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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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1.按件计收的收费标准为: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的收费标准为:政府信息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政府制定
(国务院)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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