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款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对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11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13
实施时间: 2025-4-13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2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涂晓晖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您在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第0111号《关于加大对南昌未来科学城建设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税务局研究讨论,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并逐条分解,建议中提到“以2023年未来科学城范围内产生的税收收入为基数,连续5年将超收部分形成的市级收入返还,用于未来科学城发展壮大。”。
  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局权限限制,对于您提出的市级收入返还的建议,我们将向上级部门反映,并及时跟进相关政策的后续工作。同时,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通绿色通道,为您和相关的企业及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我局会认真借鉴和处理每一份宝贵建议,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作出税务新贡献!联系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李良东,88531812。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的复函 财会函[2000]30 2000/8/1
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 财会[2000]3号 2000/7/4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19号建议 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