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7-29
实施时间: 2025-9-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14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统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可根据业务办理习惯,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任一渠道直接签订电子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系统。
  三、缴费人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到达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
  四、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与纸质社会保险费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缴费人可以据此办理涉费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五、缴费人需要纸质文书的,可以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六、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社会保险费文书等暂不适用本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 的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广西税务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和缴费服务能力,切实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广西税务局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告》,明确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相关规定。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渠道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统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二)明确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办理方式
  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可根据业务办理习惯,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任一渠道直接签订电子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系统。
  (三)明确了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的送达时间和法律效力
  缴费人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到达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
  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与纸质社会保险费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缴费人可以据此办理涉费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缴费人需要纸质文书的,可以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四)明确文书电子送达不适用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社会保险费文书等暂不适用本公告。

相关附件: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 国家税务总局陕 2024/4/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等关于优化调整用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4/7/1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 甘市监发[2022] 2020/7/18
关于如何执行和解释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规定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 2002/7/3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资料要求的 2017/6/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调整工作的 穗人社函[2011] 2011/2/12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保持 晋人社厅发[201 2012/7/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1-10月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情 苏地税函[2010] 2010/11/9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 1999/3/19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费重点费源和欠费大户 云地税发[2002]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