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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055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川市监函[2024]17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5-16
实施时间: 2024-5-16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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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聂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统筹完善涉企检查工作机制的建议》(第1402055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进一步统筹完善涉企检查工作机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安排,该建议由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主办,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会办。现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复意见和我局职能职责,就建议中有关问题及建议逐一回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涉企检查工作制度的情况
  (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提高监管效能。为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并成立由17个部门组成的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21个市(州)也相继建立联席会议。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年度完成双随机抽查77616户次,2020年,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常态化。当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拓展至24个,并连续5年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合并相关部门检查对象相同的抽查事项,制定省本级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联席会议先后印发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细则、考评办法和检查工作指引,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追责免责机制,并对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既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又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完成双随机抽查97198户次,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完成部门联合抽查22233户次。
  (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为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方案》,建设完成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省270万余户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将分类结果运用到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在提高日常监管靶向性的同时,切实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结合分类结果开展双随机抽查4.7万余户,问题发现率46%,较往年问题发现率提升14个百分点。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中心编制印发《四川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试行)》,联合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建立本行业、本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对监管对象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进环境监管企业信用评价,全省参评企业达1.5万余家。
  (三)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持续健全高效协同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涉企检查工作机制,在日常检查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领域,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确定15项省级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涵盖网约车、校外培训等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监管机制,文化和旅游、医疗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领域先后建立相关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示范。
  二、关于完善工作标准加强执法检查信息化建设的情况
  (一)规范监管执法行为。2023年我省启动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省级地方标准4个,推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土地等领域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精准高效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2023年,全省实施不予或免予处罚5.2万件,减轻或从轻处罚82万件。印发《四川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明确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权限内容和责任事项,绘制7大监督方式流程图,规范文书类型14种。制定《四川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明确了63个执法评议考核指标。聚焦“法治监督”,对全省已办结的10.4万件涉企行政处罚和2.2万件行政强制案卷开展全覆盖评查。在全国率先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收集突出问题1162个,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建设。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建成,为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实现双随机抽查从方案制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录入和公示检查结果的全程电子化存档,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省级平台先后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完成数据对接,在实现全省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全量自动同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可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为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数据,省级平台与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人社厅、省人防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自建双随机抽查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抽查数据互联互通,有效避免双随机抽查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截至2023年,省级平台接收相关部门双随机抽查数据11.6万余条,涉及检查对象7.2万余户。
  (三)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构建上通国家下连市(州)的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成省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横向接入69个省直部门(单位),纵向对接21个市(州)。以国家“11223”规定架构为基础(即1张监管事项清单,1个监管数据中心,服务和工作2个界面,标准规范和安全运维2个体系,行政执法、风险预警、分析评价3个监管业务系统),增加“1+X”特色应用(1个任务流转管理系统,X个监管专题应用),当前监管专题应用已涵盖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10个领域。按照《四川省“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形成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22万余条、检查实施清单26万余条,并全面归集双随机抽查数据,截至2023年底,省级平台持续向“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单部门抽查行为数据151.2万余条,部门联合抽查行为数据188.2万余条。按照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要求,持续优化监管事项、分析评价、监管数据资源编目、行政执法监管、数据中心等子系统功能20余项,梳理全省800余个综合监管事项要素并纳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编制《四川省“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1项地方标准,开展全省监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形成全省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监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累计编制数据资源目录115万余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4 年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任务分工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 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 并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别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建立跨部门联合处置机制, 既要做到应查必查、有效处置, 又要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二)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依托省“ 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推进审批和监管数据信息共享互通,做到线索互联、监管执法结果互认。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区块链等技术应用, 积极开展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 快速有效协同处置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完善涉企检查工作机制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将更多的日常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深化部门联合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涉企检查信息化建设,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联系人:姜莉 联系电话:028-865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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