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行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定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5]48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2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09-8-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7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煤炭行业市场价格变化、煤炭品质及价格差异等情况,为使核定征收的定额标准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经认真研究和测算,决定将煤炭行业核定征收的定额标准由原1.5-4元/吨,调整为15-65元/吨,此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请有关区、县局认真做好煤炭定额的测定工作,并积极开展纳税宣传和政策辅导,确保煤炭定额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 京国税发[2003] 2003/3/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 京地税地[2004] 2004/7/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建筑安装 内蒙古自治区地 2014/9/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2/6/3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 渝国税发[2005] 2005/1/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2/1/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问题的公 宁地税规字[201 2011/5/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2/3/29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 晋地税所发[200 2000/4/1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 大地税函[2009]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