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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法普及教育提升市民税务素养提案[第587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3-21
实施时间: 2025-3-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34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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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长涛委员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税法普及教育,提升市民税务素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税务宣传与教育方面
  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重要手段,我局始终高度重视。 2024年,我局围绕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紧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清风窗口”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积极打造特色品牌,丰富精细服务内涵成效,提升税收宣传的精准度、互动性、体验感。同时,做优做强新媒体平台,在原有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的基础上,增设了抖音官方账号,围绕最新政策、最新举措、热点问题,策划多期宣传主题,精心制作动漫、情景剧、口播短视频、图文讲解等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产品,持续进行税法宣传。2024年,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发新闻宣传报道440余篇次,通过“沈阳税务”官方新媒体平台推送税收政策和解读2900余条。
  二、加强税法培训与支持方面
  我局始终持续性、针对性开展税法培训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不同形式打造“立体化”“滴灌式”普法模式。在线下,日常性开展税费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主题活动,通过“点对点”精准辅导、“面对面”互动交流、“手把手”教学培训、“心贴心”宣传解读等服务举措,在普法宣传中做到问需求、优服务、解难题;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办税体验区,方便纳税人现场实操学习,并对其操作流程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企业能够熟练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
  在线上,持续开展纳税人网上学堂政策辅导,积极落实减税降费等重要税收优惠举措,2024年共举办9次纳税人网上学堂,累计收看人数近15万人次;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分行业、分业务为纳税人精准“画像”,推送与之契合的个性化税费政策、办税辅导等内容,如通过征纳互动开展“开业第一课”“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等精准推送,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未问先送、想问即得。
  三、设立税务合规激励机制方面
  我局为合规纳税的企业设立激励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告 A级纳税人名单,提供“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服务,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即征即退、授信融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使守信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下一步,我们将建立纳税信用“连 A”企业阶梯培训机制,对“连 A”企业配备“专属管家”,充分发挥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正向激烈和示范效应。同时,与其他部门加强协作,对 A级企业实施联合激励,持续深化纳税信用结果运用。
  在提供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方面,由于我国在税收上采用的是税收法定原则,即“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因此我局作为市一级税务机关,无权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国家已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我局会继续通过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等方式不折不扣落实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强化税务智能化服务方面
  2024年4月辽宁省上线了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原有的申报、税费缴纳、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信息查询功能的基础上,提供了预填式确认申报、智能审核等多个智能化服务,智能注销、一站式退税等多项场景化服务,实现税费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升级提效,办税缴费“更便捷、更高效、更智能”。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也向非居民企业提供了中英文双语的办税服务。为了拓展办税渠道,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出了电子税务局 APP,满足纳税人移动办税需求。
  此外,我局升级了“税事通”热线系统,从拓展智慧功能、统一平台管理、优化业务办理、完善管理机制四个方面优化升级,实现智能解答、智慧分析、智数管理。纳税人缴费人来电将首先转至智能语音导航,由智能机器人“小慧”通过AI智能问答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常见问题。智能机器人“小慧”不能解答的问题通过转人工转派至人工坐席进行个性化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加大税法普及力度,着力提升宣传质效,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彤 024-2256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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