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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25]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5-7
实施时间: 2025-5-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84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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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肖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停车占道费”纳入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建议(2025062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城市道路占用费”是向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设置停车位的单位和个人收取。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第一条“城市道路占用费。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设置停车位、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等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有关规定,“城市道路占用费”是向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设置停车位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目前,城市道路占用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纳入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是市政公共资源,可实行有偿使用,受让方按规定可以向使用人收取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共资源,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城市公共需要,在城市的建成区和规划区内,投资建设或者依法行使所有者权益的市政设施、公共场地(所)、公共空间以及相关的无形资产、公共服务等”及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或者以其他有偿方式(出租、出借等)转让市政公共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收入:……(二)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的规定,政府为了满足城市公共需要而设置的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属于市政公共资源,可实行有偿使用,即本建议中涉及到的收取“停车占道费”。
  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第十四条“受让方为市政公共资源使用人并交纳有偿使用收入”以及第十五条“受让方利用市政公共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并向使用人收取费用的,应当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的有关规定,受让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单位或个人需按合同约定交纳有偿使用收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要按规定上缴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受让方利用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从事经营的,可以向使用人(即占用停车泊位临时停车的单位或个人)收取“停车占道费”。
  综上,代表所提的“停车占道费”是按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相关规定执行。
  二、现阶段将“停车占道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尚不具备相关条件
  从立法的角度来说,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五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家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行政规章设置”的规定,自治区设立“停车占道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家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行政规章相关规定。目前,自治区层面设立“停车占道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尚无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据。
  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根据《管理办法》将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作为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进行管理,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源使用效益,减少行政管理支出;有利于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市场和管理需要,实施更灵活的价格调节,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以满足不同城市、不同街区的管理需要,方便使用人进行选择。? ? ? ?
  综合考虑,在现行的管理制度下,将停车泊位收费即本建议中所述的“停车占道费”设立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纳入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暂无相关法律依据,尚不具备条件。按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更能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提高管理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财政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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