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期货 > 商品期货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期发[2024]448号
发文部门: 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各品种交割手续费暂免收取(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按优惠费率0.1%(年化)收取。
  (3)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实施减半优惠。
  (4)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此前与交割手续费等费用相关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12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免收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 2022/1/1
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4] 2025/1/1
关于减半收取2021年8月至12月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割手续 中金所发[2021] 202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