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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0-15
实施时间: 2024-10-15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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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和《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2024年9月26日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动态、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等12项业务均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全国统一平台投入使用后,各省已建信息系统不再设置与全国统一平台相同的业务功能。
  我省已按财政部要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身份校验对接工作,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可在我省已对接的7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2024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请尚未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尽快完成采集(原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采集人员也要到全国统一平台进行采集),以免影响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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