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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闽商务规[2024]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4-11-15
实施时间: 2024-11-1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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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在《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闽发改规〔2024〕15号)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部分政策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6月24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进行汽车置换更新,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档提高补贴标准:新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1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标准维持15000元/辆不变,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9000元/辆。
  二、优化家装厨卫“焕新”政策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力拓展线上电商平台消费渠道,对个人消费者在公共电商平台购买家庭厨卫类、智能家居类、装修改造类产品,取消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的限制;购买适老化产品取消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元限制;购买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家装厨卫和适老化补贴产品,均可在每个电商平台再分别享受最高3000元补贴。首批参与线上补贴的公共电商平台包括淘天、京东、拼多多、抖音、苏宁易购、快手6个。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拓展其他公共电商平台,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三、优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流程
  开发省级家电以旧换新资格验核系统,实时对接国家资格验核系统;支持公共电商平台数据接入,实现消费者在各电商平台直接领券,并支持多种支付方式核销。首批参与数据接入的公共电商平台包括淘天、京东、拼多多、抖音、苏宁易购、快手6个。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拓展其他公共电商平台。
  四、优化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对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的认定,各地可结合实际,把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但能提供持有证明的消费者纳入补贴对象。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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