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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2-25
实施时间: 2025-3-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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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近期将对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进行管户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5年3月6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管理服务的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武昌区税务局管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武昌区税务局继续办理。
  二、为做好系统调整配置,自2025年2月28日18时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停止办理所有线上线下社保费业务。
  三、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单位缴费人应当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单位三方协议管理”功能,及时变更三方协议相关内容。
  四、自2025年3月6日起,被调整对象业务办理渠道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武昌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保费业务。(办税服务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4号,业务办理时间:8:30-12:00,14:30-17:30,咨询电话:027-88938036)
  (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办税渠道保持不变,继续办理线上社保费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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