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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放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徽章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评协[2024]4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1
实施时间: 2024-4-1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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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影响力,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提升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省评协制作并发放资产评估行业徽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目的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省资产评估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执业质量显著提高,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执业会员数量和业务收入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组织执业会员佩戴行业徽章上岗执业,有利于表明执业身份,提升公众对资产评估行业的认知度,推动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
  二、发放范围
  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含外省在江苏设立的分支机构)登记的正式执业会员和见习执业会员(以下统称执业会员)。
  三、发放办法
  省评协统一以快递形式将相应数量的徽章发放至各资产评估机构,由所在机构直接分发给执业会员,并做好登记工作。
  四、佩戴要求
  请执业会员自觉佩戴行业徽章上岗执业,行业徽章应统一佩戴在左侧上方正中适当位置。请爱护并妥善保管行业徽章,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请资产评估机构将佩戴行业徽章的行为纳入日常管理,已注销登记的执业会员不得再佩戴行业徽章。
  行业徽章发放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考试培训科联系,联系电话:025-83633915。
  特此通知。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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