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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汇发[2024]2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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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在长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要求,长沙市等全国16个(区)纳入“科汇通”外汇改革试点。为切实推进试点工作,便利境外科研资金汇入长沙市内科研机构及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制定了《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湖南省分局外汇管理处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钟源宇,0731-84301785
  谭诗怡,0731-84301611
  附件: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长沙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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