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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6
实施时间: 2025-2-6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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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莱西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各外资银行青岛分行: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制定了《青岛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关于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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