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外汇管理 > 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汇发[2025]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1
实施时间: 2025-1-21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辖区内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北京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88655413
  附件: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5年1月21日

相关附件:
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鼓励跨 深商务规[2022] 2022/8/8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 2025/1/2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享受免征地方所 京国税函[2001] 2001/11/19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 京汇[2023]25号 2023/6/28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 粤汇发[2023]19 2023/6/30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 沪府办发[2014] 2014/3/1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 2024/4/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 2025/1/22
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汇发[2015]36号 2015/8/5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跨国 沪商外资[2013]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