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 税费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税务代理
  • 独立审计
  • 评估估价
  • 内部审计
  • 海外准则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海关
  • 基础法规
  • 金融证券
  • 外汇管理
  • 政府审计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深交所
  • 国资管理
  • 文件废止公告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更新《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税发[2024]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2-8
实施时间: 2024-1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河北 天津
阅读人次: 4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以及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求,推动京津冀协调发展相关税收工作,打造京津冀涉税政务服务改革示范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为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便利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化,对《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更新,新增“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开具无欠税证明”等39项业务,现将新版《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本市(省)辖内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本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24版).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 上海市国家税务 2018/4/1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 温政办[2018]41 2018/5/7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办税事项清单 2020/8/18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 国家税务总局内 2018/6/15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服务领域“最多跑 浙财办发[2019] 2019/2/21
关于开展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7/1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最多跑一次”税务事 国家税务总局金 2018/7/5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2018/4/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征管 沪国税征科便函 2018/1/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