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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2025年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金[2024]4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4-12-27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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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有关金融企业:
  为做好2024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2025年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报表编制工作,及时掌握我市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本情况,现将财政部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决算报表编制
  (一)填报要求
  1. 各企业要落实报表编制工作主体责任,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及时梳理辖内金融企业情况,与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公布的金融企业名录进行比对,督促未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及时、准确完成报送。
  2. 所有金融企业应全级次填报财务决算报表,由本地金融企业总公司统一填报合并报表,总公司未在我市的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子公司,由总公司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报送。
  3. 所有金融企业报送决算报表时必须附报中介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报送要求
  1. 决算报送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
  2. 线上填报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重庆市财政局金融企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平台地址为http://czyw.czj.cq.gov.cn:8080。
  3. 线下报送纸质资料需在2025年4月15日前,通过邮寄至市财政局联系人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按规定签字、盖章,应包括正式行文文件、分析报告、决算报表合并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户数变动分析表、财务报表附注,并按顺序装订。
  (三)报表审验
  各单位根据填报和报送要求认真、及时完成2024年度决算报表的填报、分析、汇总等工作。市财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金融企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2025年度快报编制
  (一)填报要求
  1. 快报报表填报范围与决算要求一致,我市全部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金融企业都应填报。
  2. 金融企业要按规定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按照国家所有者权益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其他金融企业比照规定填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资本保值增值率。
  3. 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准则)的保险类金融企业,需同时填报金融企业财务快报主要指标表(新保险准则)。
  (二)报送要求
  各区县财政部门及市级金融机构应在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在重庆市财政局金融企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填报,并同步向市财政局报送纸质资料,纸质资料装订要求与决算报表纸质资料一致。第四季度数据表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应于年度结束后20日内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指定熟悉财务情况和业务流程的人员专门负责报表编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不断提升报表质量。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报表数据的全面性。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要准确理解报表数据口径,加强决算和快报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核对,确保数据质量。对市财政局通报的错误情况要及时总结,避免重复错误。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在报送要求的时间内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查和修正,避免因匆忙出现遗漏或错误。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市财政局将持续监测全市金融行业运行情况,将发现的潜在风险及时告知金融监管、行业主管、股东单位等相关部门。市财政局将对定期对各单位报表编制的及时性、正确性、报表质量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通报。
  四、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财政局陈子建,联系电话:67575209,联系邮箱:cqsczjchenzijian@163.com;久其公司唐梅,联系电话:15223125993。报表编制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群(加入时请与联系人对接)、QQ群(群号:253140743)及业务管理平台发布,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关注信息。
  附件:
  1.《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财金〔2024〕106号)
  2.《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财金〔2024〕107号)
  3.《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保险类〕的通知》(财金〔2024〕108号)
  4.《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通知》(财金〔2024〕109号)
  5.《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通知》(财金〔2024〕110号)
  6.《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他金融企业类〕的通知》(财金〔2024〕111号)
  7.《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4〕112号)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修正:

下载查看附件请到https://czj.cq.gov.cn/zwgk_268/zfxxgkml/zcwj/qtwj/202412/t20241231_14037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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