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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3
实施时间: 2025-1-2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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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优化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环境,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增强诚信意识,方便经营主体自主选择优质规范的涉税专业服务,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用码介绍
  信用码是税务机关依托电子税务局归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相关信息,赋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专属二维码。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以下称“机构信用码”)、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以下称“人员信用码”)。
  机构信用码是税务机关赋予全省已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状态正常且存在信用积分的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二维码。经营主体扫码后即可知晓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及信用情况。
  人员信用码是税务机关赋予已采集基本信息、正常执业且存在信用积分的涉税服务人员的二维码。经营主体扫码后即可知晓涉税服务人员基本情况、任职情况及信用情况。
  二、信用码获取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或者“多合一”方式登录,一键生成机构信用码。涉税服务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或者“多合一”方式登录,一键生成人员信用码。(详见附件)
  三、信用码应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可通过企业网站、公众号、橱窗广告、宣传册、投标书、鉴证报告、个人名片等多种方式展示信用码,实现“亮码经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签订业务合同或提供涉税服务时,应主动展示信用码,告知本机构或本人的专业资质和服务信用情况,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评价。
  经营主体在选择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可扫码便捷获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随时扫、实时查,了解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有关情况,自主选择专业、诚信的市场化涉税服务。
  税务机关在受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所代理的涉税服务时,应当查验信用码并依照规定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TSC5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批量纳税申报等便利化服务。
  四、技术保障
  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申领信用码不成功,或遇到其他技术问题,请拨打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或寻求主管税务机关予以解决。
  特此通告。
  附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操作手册.docx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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